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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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04 15:46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4月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新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福先、徐家红、于崇民、程秋霞、王永学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斌,市法院院长刘玉庆,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成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得满意票28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2票;依法对市人大、市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和市法院审判员进行了任免(任免名单另发);李玉新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任命干部颁发了任命书,部分拟任命干部作了供职报告。 李玉新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尤为重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干部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肩负起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重要责任。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确保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立足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增强法治观念,把握人大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工作定位,统筹推进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要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升调查研究水平,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