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定任命王成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检察长
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新主持,副主任王福先、徐家红、于崇民、王永学出席。
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干部的报告。经过审议,决定接受韩秉林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王成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检察长。任命后,王成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任职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的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