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作者: 来源: 关注:234 时间:2016-01-09 09:38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1月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新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福先、徐家红、于崇民、程秋霞、王永学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宝燕,市法院院长刘玉庆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全文另发),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议案、计划、预算三个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和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关于表彰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代表的决定、关于表彰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对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依法补选了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公告另发)。

李玉新强调,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充分认识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会议筹备各项工作。要提前安排,周密部署,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把工作细化到终端,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把细节分解到各个环节,切实达到优质高效和“零差错、零失误、零缺陷”的目标。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十不”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会风文风,力求精简、节约、务实、高效,确保把大会开成一个团结、鼓劲、胜利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