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章丘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关注:237 时间:2015-01-20 15:21

关于章丘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章丘市2014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7日在章丘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章丘市财政局局长  杨吉利

 

各位代表: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章丘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章丘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增强财政实力;加大城乡统筹,倾力改善民生;严格依法理财,提高资金绩效。全年预算执行取得良好效果。

2014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4009万元,剔除去年济南市调库我市地方税收1.47亿元这一不可比因素,收入增长10.08%。其中:地方税收完成317669万元,增长11.67%,税收比重73.2%,同比略有提高;非税收入完成116340万元,增长5.98%。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全市收入加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及2013年结转收入等208316万元,收入总计64232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600万元,加各项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水利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78429万元,支出总计642029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296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初步汇总数,在决算汇审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年来,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预算执行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依法征管,努力调整收入结构。紧紧抓住税收结构调整的有力时机,落实综合治税机制。在全面掌握税源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稽查评估、统一普查等措施,做到应收尽收,保证了收入质量稳定提升。

(二)突出重点保障,全力惠及民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用经费管理的各项标准,从严执行预算,财力重点向基础保障和民生领域倾斜,公共财政效应进一步显现。

1、提高基础保障水平。全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87万元,主要是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发放乡镇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出台教育系统班主任绩效工资、落实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落实抚恤补助等涉及干部职工、教师各项待遇的政策,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严控“三公”经费的同时,拨付资金22001万元支持 “公、检、法、司”、安全生产监管等行政运行、装备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投入,保障了安全运转。

2、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农林水事务支出54377万元,主要是拨付7861万元,保障农业、林业、水利行政运行;支出2345万元,支持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灾害救助等;拨付9775万元落实农业生产资料补贴、农业生产保险补贴,支持农业组织化经营、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等;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996万元,保障了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科技示范等项目开展;拨付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1427万元,主要是落实村级一事一议补助、村级集体经济补助、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补助,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等;落实金融支农资金615万元,用于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林业方面,重点是拨付4660万元,落实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林业资源管理监测、生态效益补偿、林业防灾减灾等。水利方面,支出11265万元主要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南水北调等。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3、支持教育、文体、科技事业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16950万元。主要是保障教师工资和教育公用经费支出,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落实两免一补、助学金等政策,支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发展;保障校车安全工程、职教中心、校舍标准化改造、农村幼儿园等教育重点项目推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751万元,文化方面拨付1752万元重点支持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庄户剧团演出等文化惠民工程;文物方面支出4264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体育方面拨付388万元,重点支持群众体育活动;广播影视方面,拨付2244万元保障了广播事业和新闻出版工作开展。科技方面全年支出3406万元,支持了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和科技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普及等。

4、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全年社保支出44202万元,主要是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556万元;拨付6927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补助;拨付13221万元,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安排2582万元补助企业破产关闭改革;拨付1211万元,支持职业培训和就业补助;支出5527万元,落实了义务兵优待、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死亡伤残抚恤等;拨付1724万元,支持退伍士兵安置以及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等;支出483万元,保障了残疾人事业;拨付1346万元,支持儿童老年福利和殡葬等社会事业;拨付7864万元,落实了城乡低保和各类生活救助。住房保障方面,主要是拨付2183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廉租住房。全年各项政策均得到全面落实,财政资金兜底作用充分发挥。

5、保障医疗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全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849万元,主要是拨付12174万元,保障公立医院改革;支出10731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基层卫生机构发展;拨付公共卫生资金5843万元,支持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1058万元,保障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补助等;拨付8303万元,支持了计生三项奖扶、计划生育促进工程等;支出737万元,保障了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顺利开展。

6、加大城乡管理运行投入。主要是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0701万元,支持环境保护行政运行、污染防治及农村环保、能源节能利用、生态保护等。拨付10563万元,保障土地资源利用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治理等。拨付66271万元,落实城乡社区行政运行和管理事务支出,支持城管执法、建设市场监管等。交通运输支出12094万元,用于支持行政运转和公路养护建设,以及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的油价补贴等。

(三)服务事业发展,提高保障水平

1、积极运筹资金。认真做好融资和对上争取,全年运作银行贷款8亿元,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9.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9亿元、地方债券2.8亿元,促进了全市教育、社保、城市社区、农村文化等多个领域发展。

2、服务企业发展。一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建立9000万元财源建设专项资金和1000万元科技创新、节能减排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及企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落实争取资金15257万元,支持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以及中小企业发展。二是积极发挥财政金融作用,支持“131”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全年提供贷款担保2.1亿元,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公益事业发展;发放小额贷款100笔2亿元,主要用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种养殖专业户资金周转。三是结合省市财政投入机制改革,建立农业龙头和产业化融资增信体制,促进农业产业与金融对接。

3、支持重点项目。全年统筹安排使用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债券、贷款等各项资金共计22.3亿元,保障了新农村社区、道路新建和维修改造、文博中心续建、城东热源厂、污水处理厂、城区管网改造等重点工程有序推进。

(四)适应改革形势,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实行预算公开,按时完成全市总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94个政府组成部门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全公开,提高了预算透明度。二是严格支出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制定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六项管理办法,规范支出行为。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集中支付扩面基本到位,实现全市市直部门和镇街全覆盖,镇街提前完成改革任务。公务卡改革顺利启动,目前已开卡1870张,刷卡消费119万元,改革工作逐步推进。

过去的一年,财政实现了平稳运行,这得益于各部门单位的理解支持和全市上下的通力合作。面对新形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财政工作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调整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任务艰巨。必须坚定信心,咬定目标不放松。二是收入低速增长的“新常态”与支出刚性增长的惯性形成的供需矛盾尖锐。按现行财政状况,只能“雪中送炭”,无法“锦上添花”,这就要求正确处理供需矛盾。三是改革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错综复杂,历史欠账问题层出不穷,财政压力日趋加大。四是新的管理要求迫切需要转变理财观念和管理方式,新体制不可能一蹴而就,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必须尽快形成共识。五是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实现财权事权匹配,促进不同类型乡镇实现均衡发展成为亟需。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5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一年。围绕“依法理财,打造阳光财政”的全年财政工作总基调,根据新《预算法》和各级关于预算编制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章丘实际,编制了“四本预算”,实现了预算编制的“全口径”。现分别报告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预算法》要求,一般公共预算主要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对一般公共预算的安排,收入要从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全面考虑财政改革影响,兼顾财力平衡。支出预算安排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保民生。

(一)财政收入安排。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和财税改革政策影响,紧紧围绕“继续优化收入结构、最大努力保障基本支出、全力争取改革基数”的工作目标,积极稳妥的安排收入计划,促进全市财政收入良性循环。

2014年全市完成地方公共预算收入434009万元,剔除济南市调库9815万元,综合确定2015年收入基数为424194万元。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0.5%左右、税收收入增长11%左右,收入指导性计划为468736万元。其中:国税83765万元,增长11%;地税230000万元,增长11%;耕地占用税、契税45950万元,增长11%;财政完成非税收入109021万元,增长1%。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当年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转收入等95814万元,减省市收入分成上解支出845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700万元、非税支出66180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19640万元等,全市可供安排支出的公共预算财力为385490万元,与镇街和开发区结算后,市级可供安排支出的公共预算财力为336980万元。

(二)财政支出安排。按“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促稳定、促发展”的顺序安排支出,优先保障上级出台的统一工资改革政策落实,足额安排居民养老、医疗、计生奖补、惠农补贴等各项民生政策,加大民政、优抚、扶贫解困支出预算安排力度,从严从实安排公用经费,保障教育、科技、文化等重点支出,整合涉农、涉地等农业专项投入,适度安排预算偿债和预备费。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市本级支出拟安排336980万元。具体是:

1、人员经费拟安排146250万元。主要是:全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安排129550万元;正常晋级、增人增资安排1700万元;预留增资安排15000万元。

2、公用经费拟安排12945万元。主要是按相应的支出标准,实行综合定额,保障单位运转。

3、专项经费拟安排177785万元。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方面拟安排4610万元。包括:地税下划后安排税收征管经费及代征代扣手续费1080万元;工商、质监下划后专项执法经费298万元;集中办公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管理支出安排663万元;安全生产考核及监管经费安排60万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武装部、军事活动中心、工会、统计局、档案局专项业务经费2509万元。

(2)公共安全方面拟安排2662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1416万元)。包括:公安局转移支付装备款安排954万元,新看守所经费安排190万元;检察院科技强检、派驻检察室、转移支付装备款安排279万元;法院转移支付装备款247万元;司法局社区矫正经费、转移支付装备款安排66万元;消防器材维护购置10万元;涉法涉诉资金安排50万元;信访救助资金安排80万元;高炮团经费安排30万元。法院审判综合楼自行化债、法庭维修维护及诉讼费退费安排750万元(由非税收入中安排);公证处专项经费6万元(由非税收入中安排)。

(3)农林水方面拟安排6607万元。主要是:支部“一加三”经费安排1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2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安排1000万元;小农水重点项目配套安排600万元;土地确权颁证、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工程建设、农业保险经费安排381万元;畜牧执法经费、农机农广校培训经费安排26万元(由单位非税收入安排);村干部工资安排1500万元;农技推广安排100万元。

(4)教育方面拟安排22313万元。主要是:地方教育费附加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安排3500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提高标准安排8029万元;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课本费安排1206万元;义务教育阶段非住宿生生活补助安排500万元;职业中专免学费补助409万元;教育助学金安排572万元;非在编教师生育保险安排22万元;党校培训管护经费安排75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8000万元。

(5)科技方面拟安排463万元。主要是:科学事业费安排53万元;企业自主创新项目扶持安排300万元;新增院士工作站研发机构补助增加90万元;科协科普经费安排20万元。

(6)社会保障方面拟安排64187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18501万元)。主要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安排31899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179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安排102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安排2000万元;城乡低保安排8852万元;退役安置事业费安排1749万元;民办教师补助安排1100万元;帮扶解困资金安排1000万元;抚恤事业费安排2115万元;医疗保险改革资金1800万元;90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扩大范围安排125万元;重度残疾人补贴等救助残疾人项目安排380万元(由残保金中安排);困难职工救济安排330万元;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安排350万元;职业技能补贴安排290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提高标准安排290万元;建国前老党员补助安排50万元;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安排6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取暖费安排25万元;三支一扶经费安排74万元;职教幼教差额补贴安排8万元;居民医疗保险专项经费安排20万元;乡镇老放映员生活补助安排20万元;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安排10万元;农村幸福院及居家养老补助81万元;拥军拥属经费安排102万元;五保供养、孤儿保障、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安排1197万元。

(7)医疗卫生方面拟安排19983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6910万元)。主要是: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及农村卫生改革安排4000万元;镇街卫生院医改资金4070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118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4272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2448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安排955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382万元);计生奖扶及独子费奖励安排4965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2655万元);计生免费孕前检查安排168万元;困难企业退休独子奖励安排650万元;计生技术服务费安排150万元;食品安全协调执法经费安排127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安排208万元;新生儿遗传代谢筛查安排197万元;新增儿童窝沟病防治78万元;宫颈癌筛查、贫困患者白内障复明、混检查体、结核病防治134万元;冷链工作经费9万元。

(8)城乡社区事务拟安排13349万元。主要是:失地农民永久补偿安排12380万元;质监站实验室运行维护经费164万元(由单位非税中安排);房管局非税收入缴纳税金30万元;预留城乡设施维护费775万元。

(9)经济发展方面拟安排6800万元。主要是:旅游发展资金300万元;出口退税补助资金500万元;节能减排扶持资金安排1000万元;总部经济及企业转型升级资金安排5000万元。

(10)节能环保方面拟安排1945万元。主要是:环境执法、监测建设运行、空气自动站第三方运营经费245万元(由排污费专项收入安排);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安排1700万元。

(11)交通运输方面拟安排490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地方配套190万元;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补助300万元。

(12)文化方面拟安排992万元。主要是文工团活动经费50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资金200万元;文物保护及古建筑维修200万元;汉王陵管护经费30万元;《今日章丘》出版发行经费300万元;广播电视台发展补助100万元(单位非税收入安排);重点党报党刊订阅专项经费112万元。

(13)债务方面拟安排27524万元。主要是:偿债建设资金安排15980万元;地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排11544万元。

(14)其他方面拟安排5860万元。主要是:援疆援藏经费1320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城乡绿化与环境卫生管理根据环卫园林一体化协议安排2540万元。

(三)平衡情况。2015年按以上预计市本级支出336980万元,与市本级可用财力336980万元对比,实现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编制。基金收支预算积极稳妥,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安排,细化支出项目,切实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具体安排情况是:

(一)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为22654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1034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00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收入200万元,墙改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二)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为226540万元。

1、土地基金支出210340万元。主要是:(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214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成本支出134240万元,用于土地一次性补偿、土地永久性补偿、土地收购及地面附属物补偿等;土地开发性支出15000万元,用于绣源河搬迁项目及土地开发项目还款等;城建支出30000万元,用于安排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及还本付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6000万元,主要是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000万元,用于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和其他土地出让业务费用;保障性住房资金900万元,用于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工程款;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2500万元,用于原交通厅水泥厂职工安置和预留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资金;提取教育、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00万元,用于与占地相关的教育、农田水利项目;其他支出500万元,用于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的济南市级征地管理费。(2)上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6400万元,用于办理新增建设用地项目。(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局土地储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标转化。(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800万元,用于国土局2015年度自主开发土地整理项目。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涉及全市重点项目的电力安装及设施建设、挪移等。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2000万元。主要是:(1)城市公共设施支出6000万元,用于路灯电费及设施维护、绣源河和桃花山管护,以及供水、供热、供暖等公用事业。(2)城市环境卫生支出6000万元,用于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建养、城区道路维护等。

4、专项支出1200万元。主要是散装水泥专项支出200万元,墙改专项资金1000万元。

(三)平衡情况。收支相抵,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土地收益很难准确预计,相应的支出安排也很难到位,只能力求准确。二是其他四项收入规范基金预算编制后,加强征管、完善支出程序成为法律规定和要求,必须做到收支有据,运行规范。三是对基金收入和支出在保证专款专用的前提下,注重发挥资金绩效,并与一般预算资金一并列入单位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按照《预算法》和上级关于预算编制的规定和要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编制了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具体收支情况预计是:

(一)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0269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6987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3784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618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071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425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9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1834万元。

(二)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16717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97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46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67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40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39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1834万元。

(三)结余情况。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5513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2301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5667万元。

在以上七项保险基金中,有以下三项需财政补贴58345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补贴16890万元,济南市财政补贴15196.4万元,我市财政补贴26258.6万元。分别是: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财政补助24446万元。包括:中央及省财政承担8320万元,济南市财政承担5866万元,我市财政承担10260万元。其中我市承担的10260万元分别是基础养老金补贴8500万元,个人缴费补贴1430万元,重度残疾人困难群体按最低档次财政代缴30万元,丧葬补助300万元。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财政补助31899万元。包括:中央及省财政承担8570万元,济南市财政承担9330.4万元,我市财政承担13998.6万元。其中我市承担的13998.6万元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3305万元;困难群体补助540万元;大病保险补助153.6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于我市出现收支倒挂,需财政兜底补贴2000万元。

由以上各项保险基金的收支余情况可以看出,我市企业及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余额积累逐步加大,代表着我市还是一个处于快速发展中的新型工业化城市。下步,将按要求加快科学化管理,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做好保值增值工作,切实将关系人民群众的医疗和养老资金管好用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预算法》规定,2015年应就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编制预算。目前我市纳入编制范围的仅为汇丰集团国有控股获得的股利收入,该项收入2014年完成1860万元。2015年仍按1860万元进行收支预计安排,并根据《预算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的要求,今年暂将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并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企业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以上是我市2015年四本预算的编制草案。关于各镇街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待各自预算编制完成后,财政部门予以汇总,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1、增收节支。一是全力组织收入。突出税收征管,强化工作责任,大税随时掌握、小税规范到位,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二是全力争取项目资金。认真研究政策,提前准备优质项目,努力争取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地方债券,确保年度资金总量不下降。三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将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做到“三保两控”,即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节约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改善民生。

2、创新投入。在国家严控政府债务的情况下,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和其他融资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加快公益事业发展。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将一些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步交由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承担。努力发展壮大担保和小贷公司规模,依法管理,灵活经营,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营造章丘金融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利用我市工业基础较好的产业优势,引进基金公司和战略投资者,促进企业升级和结构转型,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3、推进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将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同步编制、结合使用。二是做好税制改革的各项准备。主要是跟踪“营改增”扩面,提前研究消费税、资源税等改革动向,争取主动。三是积极谋划财政体制改革。超前研究,做好预案,争取好的基数。同时,认真准备市乡财政体制调整意见,按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调整财政体制,调动镇街发展积极性。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并对存量债务分类剥离,妥善处理;加快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勒紧风险“缰绳”,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发生。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摸清全市国有资本、资产家底,完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机制,实现增值保值和放大效应。

4、依法理财。一是加强“阳光财政”建设。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对除涉密信息外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公开,对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社会高度关注的事项作出说明,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完成扩面的基础上向纵深发展,逐步实现财政资金的全覆盖。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并对结果负责。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做到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

5、强基固本。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理论学习,加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整治庸懒散拖。认真组织财政专项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打造一支符合时代改革要求、管理素质过硬的新型财政队伍。

各位代表,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把财政改革作为各项改革的引领和优先到位目标。2015年是财政改革的关键一年,各项改革按时间表要基本完成,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进一步坚定信心,务实落实,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各项财政任务目标,为开创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