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关注:215 时间:2015-01-20 15:24

章丘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章丘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8日在章丘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章丘市人民法院院长  刘玉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章丘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和管理创新为基本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10121件,占济南市两级法院结案总数的七分之一,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201件,最多的结案544件。被评为山东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圣井人民法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济南中院为章丘法院呈报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预防打击犯罪,建设平安章丘。审结刑事案件646 件。加大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案件248件。预防、打击涉众型犯罪,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4件,涉案标的额4700余万元,涉及受害人279人。认真做好少年犯罪审判工作,采取圆桌审理、心理疏导、判后回访、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对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纠纷。审结民事案件3829 件。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化解纠纷600余起,解答当事人咨询1500余人次。人民法庭积极服务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确保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审结案件934 件,涉案标的额1.02亿元。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促进家庭稳定和谐,审结案件1016件。审慎处理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民间借贷纠纷,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审结案件497件,标的额9500余万元。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彻底化解了6个上访老户问题。

    三是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商事审判促进交易,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的作用,审结金融借款、买卖承揽等商事案件2613 件,标的额5.6亿元。积极为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山东百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影响全市发展和稳定大局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各项工作按照程序积极推进。顺利终结章丘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章丘市琅沟煤矿破产案件,维护了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纠纷,从源头避免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审结行政案件60件。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合法权益。执结案件2973件,标的额3.06亿元。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调度出警800余人次。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网上追逃,对122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3名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开曝光“老赖”,对360名被执行人向社会公布,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限制高消费。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重大执行案件由公安、检察机关派员参加。建立立审执对接机制,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充实执行力量,加大执行监督,为执行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监督执行过程,增强执行透明度。

    二、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一是开展上诉约谈,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认真落实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探索建立上诉约谈制度,按照“上提一级”的原则,由院长或庭长约请上诉案件当事人进行座谈,为矛盾化解再做一次努力,力争做到小事不出庭、大事不出院、矛盾不上交,尽最大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上诉。通过约谈,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上诉案件不再上诉,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减少了信访,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纠纷。省法院白泉民院长、济南中院李勇院长和我市市委、人大领导,对上诉约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省、市进行推广。

    二是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以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市委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确保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市人大常委会严把选任关,组织人民陪审员任前考察,确保选任质量,新任命人民陪审员146人,使我市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211人。建设“人民陪审员之家”,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办公、休息场所。建立人民陪审员全案参审、全程参加、全面参与的“三全”监督机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99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100%。市法院作为全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先后在全国、省、市人民陪审员工作会上进行经验交流,省法院白泉民院长对市法院的“三全”监督机制给予充分肯定,并称之为章丘法院“三全”模式。

    三是加强法庭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完善法庭诉讼服务设施,建设诉讼服务大厅、当事人休息室等,打造良好的诉讼环境。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对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对赡养案件,开展立审执一条龙服务,对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减免缓案件受理费20余万元。在济南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期间,与会领导80余人视察了济南四处法庭,其中有市法院圣井、刁镇两处法庭,并对市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是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120名人大代表对10起案件进行了旁听,有力促进了市法院审判工作。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对符合要求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设置电子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建设科技法庭,实现庭审网上直播。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确保公正司法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贯彻活动总要求,切实解决“四风”问题,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学习、深入查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情况发生。坚持从俭办事,严格公车管理,控制公费支出。

    二是强化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观看专题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廉政监察、审务督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举办法官论坛,研讨解决疑难问题。召开审判质效工作会,分析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开展业务培训活动,提升法官业务能力。开展庭审质量考评,规范庭审行为。对上诉发改案件进行分析研讨,提高审判质量。

    一年来,市法院认真接受市委领导,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及时汇报制度,积极参与市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和专项行动,保证市委的各项重大部署顺利实施。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通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召开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特别是在人民陪审员、上诉约谈、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方面,得到了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法院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面临一些困难。虽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涉诉信访案件还没有彻底化解;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案多人少的压力仍然比较突出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5年,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我市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良好的发展环境。从根本上化解各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把上诉约谈作为加强案件监督的重要手段,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推进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发挥人民陪审员“三全”监督机制作用,通过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度,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全面监督。

    三是落实便民措施强化司法为民。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努力做到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农村的优势,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争创公信法院。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法官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