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3日在章丘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章丘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 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章丘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深入推进平安章丘建设,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立足检察职能,细化服务措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68人,起诉820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性犯罪78人,起诉201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9人,起诉95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人,起诉12人,以打击的实际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慎捕慎诉,依法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着眼全市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心,研究推出服务改革发展的8项举措。更加注重促进创新发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9人;更加注重促进绿色发展,严惩危害生态环境犯罪12人;更加注重促进共享发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人;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涉法问题54个。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依法导入司法程序,有错必纠,依法终结,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法治化。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等制度,畅通群众控告申诉表达渠道,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3件。依托派驻检察室,受理群众举报,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六进”,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坚持惩防并举原则,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为切入点,抓好腐败源头治理。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3人,渎职侵权案件6人。重点立查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8人,安监矿山领域职务犯罪7人,行政执法部门职务犯罪6人。被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依法查办了原槐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吴某某(副厅级)受贿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探索创新“五介入”同步预防机制,围绕2015年全市“十大民生工程”,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警预测和风险防控。在全市政法系统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先后有28批2600余人次接受廉政教育。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10场次,编发《章丘预防》杂志4期1500余份,开展预防诫告2次,发预防检察建议3件。深化商业贿赂源头治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90次,建议取消11家“带病”企业投标资格,净化了企业经营发展环境。
三、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成效。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8件,纠正漏捕、漏诉20人,依法不批捕163人、不起诉15人。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6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强化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8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和律师执业保障,安排律师阅卷72件,努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开展虚假诉讼、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监督等3个专项活动,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8件,依法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的王某某与郑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对裁判正确的16件申诉案件做了服判息诉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维护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看守所安全防范检查9次。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考察社区矫正人员1600余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件。依法做好特赦工作,对提请特赦的51名社区矫正人员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切实维护了刑罚执行严肃性。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认真落实从严治检的各项要求,抓住重点环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党课教育,提升党性修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日常检查、专项督察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济南市委政法委专项巡查和济南市检察院对班子成员专项巡查工作,着力促进干警纪律作风转变,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强化分类培训、岗位练兵、案例研讨等工作,共组织业务培训127期,培训检察人员430人次。举办第十三届检察理论年会,检察理论调研工作深入发展。突出抓好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全年共有15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其中1人获得“全国检察业务标兵”称号,3人获得“全省检察业务标兵”称号,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
强化内外监督工作。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检务督察33次,发现和整改问题31个。深度应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实现了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同步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5次。选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7名,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五、深化升级“三项建设”,夯实改革发展根基
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根本,以检察信息化建设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为目标,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出台案件质量评查“五步工作法”,组织抽查案件136件。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公开法律文书261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35件。成立宣告庭6个,对32起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告,以“阳光检察”促进执法规范。
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同步录音录像中心、远程讯问系统等重点建设项目,率先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建成电子证据实验室、法医实验室、视听实验室。深度应用信息化设备服务办案,对56起涉及法医鉴定的案件进行了技术审查,对案件定性及量刑起到了重要作用。配备专门场地、人员和设备,全力推进电子卷宗系统应用,以科技强检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不断完善派驻检察室硬件设施建设,3处派驻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一级检察室。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重点做好社区矫正、犯罪预防、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2015年,派驻检察室共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9件,出庭公诉10件12人,组织法治宣传活动147场次,检察工作更接地气。
各位代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部分干警的执法理念、素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开放、便民、高效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效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法治章丘建设和服务“五大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契机,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按照以上思路,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自觉地服务发展大局。围绕我市“十三五”发展目标,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干检察,助力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坚持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保障各类经济主体健康发展。
二是更加自觉地强化司法办案。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重点查办涉农惠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促进从源头解决腐败问题。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统筹推进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完善多元诉讼监督格局。
三是更加自觉地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任务,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进一步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四是更加自觉地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政治建检和素质强检“两手抓”,开展新一轮检察业务培训,大力提升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服务发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狠抓自身纪律作风建设,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五是更加自觉地推进“阳光检察”。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结合司法办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勇于担当,为加快建设美好家园,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