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继民主持会议,副主任程秋霞、李兴贵、李忠新、柴启德、王勇出席会议。副区长滕培汤,区法院院长赵悦红,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成,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作出了关于接受肖辉、王琴辞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王继民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党的指导思想确定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赋予了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健全了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法律保证、组织保证和体制机制保证。
王继民强调,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部署要求上来,着重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宪法修改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三个方面下功夫,提振依法履职的精气神,积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部署,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履职理念,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监督和支持好“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加大备案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动和保障新修订的宪法得到有效实施。要持续加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按照区委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好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全区人大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