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作出关于章丘撤市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
12月30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新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福先、徐家红、于崇民、程秋霞、王永学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学峰,市法院院长刘玉庆、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成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章丘撤市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章丘撤市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全文另发)。
李玉新指出,撤市设区,使章丘迎来历史新机遇,开启了发展新征程,在交通、城建、产业发展、民生政策和生态建设等方面迎来重大提升,全区上下要抓住有利契机,做好经济社会各项工作,打造济南东部最具有活力和魅力的产业新城、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新城,建设省会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谋划好新时期各项工作。要把牢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要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探索监督新方式,不断创新丰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与全区人民共同谱写章丘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