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履行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服务职责。1980年,首届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后,下设办公室,配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数人,负责日常工作。1984年4月,增设代表联络科和调查研究科。1985年9月,增设法制工作科。1987年10月,撤销调查研究科,增设财政经济科。1988年1月,增设教科文卫城建科。1988年8月,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政工科、信访科、行政科。1989年2月,代表联络科更名为代表工作室,财政经济科更名为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科更名为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城建科更名为教科文卫城建工作委员会。1990年2月,办公室增设老干部科。1990年9月,增设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1992年9月,撤消章丘县设立章丘市,县人大常委会改称市人大常委会,下设机构相应更名。1993年2月,代表工作室更名为人事代表工作室。2001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增设派出机构,设立明水街道工作室和双山街道工作室。2005年12月,增设龙山街道工作室、枣园街道工作室、埠村街道工作室和圣井街道工作室。2007年12月,办公室增设综合科。2012年1月人大换届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有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28人,中共市人大党组书记1人,副书记1人,成员4人。下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及财政经济、法制、教科文卫城建、农村经济4个工作委员会,市人大机关共有干部职工41人,其中局级、副局级干部15人, 2015年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2016年12月,随着章丘撤市设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更名为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2月人大换届后,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有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45人,中共区人大党组书记1人,副书记1人,成员3人。
如图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