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8日在济南市章丘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在新一届区委和市检察院党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争一保二不要三”目标要求,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连续两年在全市检察业务考核中排名第一,树立起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排头兵的良好形象,荣获全省“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双无”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一、坚持站位全局,服务发展,在主动作为中彰显检察新担当
一是加强服务保障力度。依法保障拆违拆临,妥善化解涉及拆违拆临矛盾纠纷16件,向有关部门发出信访风险预警34件。积极参与“严打非法阻工专项行动”,结合“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为全区17个市级重点项目提供法律跟踪服务。不断净化市场发展环境,依法严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犯罪12件31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万次,建议取消市场准入资格5件次。深化派驻检察室“一室一品”创建活动,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矛盾化解等重点工作。
二是强化社会风险防控。坚持一切围绕十九大、一切服从十九大、一切捍卫十九大,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最大限度化解社会风险。强化信访风险防控,共接待群众来访34批223人次,化解2起刑事申诉案,未发生涉检进京上访,控告申诉接访大厅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依法打击非正常上访行为,成功起诉全市首例“非访入刑”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票据诈骗案件4件4人,涉案金额4900余万元,通过分级引导处置,积极追赃挽损,坚决防止金融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法治六进”、“五进两服务”活动,促进全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三是推进民生检察工作。建成网上网下互融互通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集中整合17项为民服务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新需求。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9件9人,成功办理10.21污染环境案,通过追诉2家涉案企业,督促其他涉案企业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赔偿金,并为即将开展的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积极参与扶贫攻坚,综合运用政策扶贫、产业扶贫、法治扶贫方式,协调资金200余万元,为我院帮扶的垛庄镇中射垛村进行河道整治,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打机井30余眼,彻底改变了村民吃水用水难问题。积极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参加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累计超过700小时,有6名干警长期资助10名困难学生继续学业,展现了检察干警的社会责任担当。
二、坚持严格执法,规范司法,在执法办案中体现检察新作为
一是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在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方面重点发力,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2件206人,提起公诉468件609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64人、不起诉1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刑事抗诉5件。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力度,办理侵害妇女儿童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15件,努力通过司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加强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向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元。擦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成立集司法办案、关护帮教、预防教育于一体的“方圆工作室”,先后为216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取得积极成效,有1名检察干警被评为“山东省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二是惩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1件2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0人,渎职侵权案件6人。所办案件中,立查副厅级领导干部1人,正处级领导干部1人,乡科级领导干部5人。在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中冶山东局原副局长曹景民、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军贪污贿赂案中,全体反贪干警克服各种困难,连续47天异地办案,圆满完成案件侦办任务。1名法警被上级院抽调,参与苏荣案的审查办理,连续异地执勤120多天,展现了铁一般的精神风貌。立查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特大案件5件,涉案金额600余万元。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职务犯罪案件连续7年保持了无改变定性、无不诉、无免刑、无撤案、无判无罪的“五无”纪录。创新预防教育模式,开发网上实景廉政警示教育平台,上线浏览人数超过2万余人次,创作预防展板、预防歌曲、廉政微课、微电影等作品26件,有2件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新媒体大赛一等奖。
三是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年共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8件,追捕10人,追诉8人。探索在公安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同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不断深化民事行政活动检察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多种手段,监督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案件9件,办理执行监督、诉讼违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7件。不断细化刑事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共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1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3件,并全部被采纳,有效保障了被羁押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检察新活力
一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遴选出员额检察官37名,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全部配备到办案一线,一线办案力量同比增加24%。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适用诉前程序,监督有关部门追缴13个单位拖欠的易地建设费1158万元。深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提升公诉人庭审抗辩水平,促进庭审实质化。适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办理案件272件,平均审查起诉周期缩短75%,在更高层面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二是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运行司改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实行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统计,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公正高效的办案运行机制。开发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对办案活动进行智能监督,系统上线以来,案件质量评查瑕疵同比下降83%,荣获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评比二等奖。打造检察大数据中心,深度融合侦查指挥、情报信息、远程讯问等11项核心功能,检察工作集约化、科技化、智能化的综合效应逐步显现。
三是不断完善检察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会、院务会、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察委员会四项决策机制,并实行决策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进一步完善管人、管事、管案、管物的四项管理机制,努力使执法、队伍、案件和保障规范有序。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办案新模式要求,设置27个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对669项检察权限进行重新配置,科学设定各业务部门轮案规则,严格执行计算机自动随机分案。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充分调动每位干警工作积极性。
四、坚持忠诚履职,从严治检,在全面过硬中展现检察新作为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全员轮训、研读报告、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确保十九大精神在我院落地生根。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筑牢检察干警“四个意识”。成立院机关党委,新建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长廊等党建阵地,推动检察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定《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意见》,着力建设“忠诚型、规矩型、廉洁型、务实型、创新型”领导班子。
二是强化队伍素能建设。牢牢把握检察职业特点,多渠道开展“学、训、赛、考”活动。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素能提升培训班,拓宽知识领域,提升办案能力。与山东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深入合作,在理论研究、人才建设等方面实现互利双赢。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提炼“泉心匠魂、正义章检”文化体系,引导检察干警务实担当、干事创业,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有1人入选全省专家人才库,1人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4人荣获市级以上业务标兵称号,16个集体、23名个人荣获区级以上表彰。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意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推进整改。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正检风”集中教育活动,深入查摆整改党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对干警管在平时、严在平常,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报告,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接受代表委员视察、组织座谈、听庭评议等83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7件次,全部按期办结,并及时反馈了办理结果。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不断加强对社会舆情的收集研判,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为改进工作、检察决策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7年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还不够开阔,工作实效和影响力还不够明显;部分新增检察监督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的效果还不够充分;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司法改革相关配套制度亟待完善,改革成效宣传推广不够广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撤市设区发展机遇期的关键一年,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有效地推动检察工作上水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推动章丘检察工作再创新业绩、书写新辉煌。二是牢牢把握新旧动能转换新格局,更加有效地服务全区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总结新经验,把握新规律,拿出新措施,展现新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铺路清障、保驾护航。三是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新需求,更加有效地推进“平安章丘”建设。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全力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四是牢牢把握职能转换新起点,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更加有效地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坚决落实各项改革要求,细化改革措施,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赋予检察发展新内涵。六是牢牢把握党的建设新形势,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检察党建工作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努力建设一支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2018年,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各项决议,牢记全区人民重托,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为产业发达、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济南东部新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注释:
1.全省“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院:2017年11月,省检察院在临沂召开现场会,表彰在“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院建设中取得突出成果的单位,我院在会上受到表彰,并作典型发言。
2.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检察文化是检察人员的精神内核,该荣誉每四年评选一次,是检察系统保留的少数省级荣誉之一,集中反映了一个单位的司法态度、司法温度、司法力度。
3.全省“双无”检察院:是指在全省检察机关“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创建活动中获得表彰的基层院。
4.“五进两服务”活动:是指2012年起,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的法治宣传大走访活动,旨在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推动构建和谐检民关系。
5.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个人,根据法律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不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主要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类,特定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检察机关。
6.方圆工作室:是指我院2017年1月成立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门机构,主要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法治宣传、预防帮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