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8年3月29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区人大常委会: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确定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3月中旬到下旬,对全区《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蔬菜批发市场、畜禽养殖基地、餐饮酒店、小饭桌等食品行业,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并征求部分人大代表、职能部门和业户代表的意见建议,专题听取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1、不断提高认识,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日益增强。《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作为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来抓,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食品生产领域专家库,充分发挥他们在食品监管、信息研判、决策咨询等方面的权威作用,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监管人员培训,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开展从业者培训,不断提升广大业户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多渠道开展社会宣传,利用媒体、宣传画、宣传标语、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动员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维护食品安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2、完善监管体系,各部门的主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为了使《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落到实处,区政府坚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与各监管部门、镇街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农业、畜牧部门积极推广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种养殖大户合理使用农药、饲料、激素等种养殖技术,严把食品生产源头关口。食药监局狠抓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执法办案等重点环节,依法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18个镇街成立食品安全办公室,村级层面,全区每个行政村聘任一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打通了食品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我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
3、加大协调配合,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把完善食品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作为执行《食品安全法》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可追溯机制,区食药、农业、畜牧等部门联合建立农超对接、农市准入相衔接机制,实行韭菜生产销售“双证制”管理,初步实现食品源头可溯可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督查督办、协查协作制度,在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开展了规范化标准所创建活动,设立化验室,配齐快检设备。大型农贸市场和商超建有食品安全检测室,督促开展食用农产品日常检测工作。加大对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的监管,积极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培训,对违法企业建立失信企业档案,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诚信经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4、严格依法监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彻底治理、巩固成果的要求,对食品市场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管,防止问题食品流向餐桌。充分利用“你点我检”“食安护佳节”等形式强化监督抽检,对肉和肉制品、粉皮粉条、银耳木耳等高风险产品进行重点抽检,每年抽检食品达3200批次,不合格率控制在3%以内。对“三小”食品、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等进行专项整治,开展无证生产经营大排查,积极推动餐饮行业“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发挥行业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还有很多薄弱环节需要改进和提高。
1、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淡薄,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我区在实行韭菜“双证制”管理方面,由于小散种植户的诚信意识较差,“自我承诺”的认证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了解不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2、执法监管能力有待加强。从硬件上来说,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区的信息化监管手段欠缺且明显滞后,在“智慧监管”方面,多数食品生产销售单位没有采取有效的信息化监控措施;我区专业检测机构和检测设备欠缺,基层监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镇街食安办执法条件比较差,执法车辆、工作经费都比较紧张。软件方面,专业人才匮乏,运用法律法规能力和专业判断能力不强,快检设备的检测结果法律效力小,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定性、定案的依据,严重影响了执法办案的效率和权威性。村一级的食品安全协管员责、权、利不明确,难以发挥作用。
3、种植养殖环节存在隐患。 食品安全的源头管理在种植养殖环节,但是我区的农业和畜牧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不高,生产经营形式分散,对零散户的监管工作面广、量大,农畜产品质量监管的难度比较大。与此同时,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入市检测、运输监督还没有全覆盖,溯源难度较大,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存在困难。个别区域存在农药、兽药、肥料的不合理使用等情况,部分农产品受水土污染影响,质量安全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三、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的建议
切实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贯彻执行好《食品安全法》的首要任务,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
1、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全民守法意识。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把《食品安全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执法主体、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要强化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要引导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增强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能力,自觉抵制廉价不合格产品的诱惑,使维护食品安全成为大家自觉的行为。要注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将日常监管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全面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警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规定,严守法律红线,形成良性互动的社会共治格局。
2、完善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区政府要以对人民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长效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沟通协作、齐抓共管、联合执法。要加强整治,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重点整治与经常性治理相结合,节假日整治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理相结合,确保整治到位。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和法律援助机制,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好“食安110”(83511110)举报电话的作用,对群众投诉做到百分之百回应,形成人人都是食品安全责任人、个个都为食品安全作贡献的良好风尚,努力将监管工作前置,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科学监管效能。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智慧监管”的经验,提升工作效能。要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构建区食品安全管理指挥平台,实现应急管理的信息化,切实改变当前“运动战”加“人海战术”的监管格局。指挥平台主要用于受理投诉举报、监控食品企业、处置食品应急事件等,并在全区主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超市、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校外托管机构等关键控制点普遍安装视频监控并连接到指挥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同时,选择部分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和大型饭店安装投诉举报电话,与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既方便市民及时反映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制假售假行为,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此类问题,提升科学监管效能。
4、强化执法保障,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投入,尤其是检测检验经费的投入,增强财力保障。加强镇街食安办的场所建设,改善办公环境和执法条件,延伸食品安全监管触角,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比较完善的公共检测检验中心,借鉴先进地区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统一整合各单位检测资源,增添、更新必要设备,完善配套专业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水平,保证正常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尤其要配强镇街食安办工作人员,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农村延伸。要对监管执法人员定期进行严格的法律知识、专业常识以及执法行为规范化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夯实监管工作技术基础,打造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专业技术过硬、执法能力出众、工作作风优良的食品安全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