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
审 议 意 见
(审签:柴启德)
11月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王勇所作的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出席本次常委会的组成人员39人,满意37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0票。
会议认为,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政府及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办理工作程序,认真研究办理方法,抓落实,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促进了我区各方面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下列意见转交办理。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办理责任。充分认识办好代表建议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改进工作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强化建议办理工作责任,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创新办理方式方法,加大建议督办力度,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办理质量。不断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人抓、抓到位。强化协作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建议,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健全协商联系机制,主动保持与代表在办前、办中、答复后的全程联系,深入了解情况,共商解决办法,提高答复质量,确保把每一件建议办到代表和群众心坎上。
3、立足解决问题,着力提高办理实效。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具备条件能解决的,盯紧不放,强化举措,及时解决;对列入计划或正在解决的,跟踪督办,持续用力,务求实效;对受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代表理解和支持,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